十七、莫里斯(一八三四——一八九六)
威廉·莫里斯是巨人。在十九世纪后半的英国,他一身而兼北欧古语言学者,诗人,小说家,翻译家,家具制作者,室内装饰家,书法家,印刷字体设计者,特殊精装本出版者,社会主义活动家。而且不管什么行业,几乎凡他手指所触,都造就第一流的成绩。以诗而论,主要作品之一《地上乐园》(一八六八——一八七○)就是长达四卷的巨制。这当中,抒发情感,描写风物,讲述故事,无一不精,就连卷首那段“歉词”,也为人引用至今,半因其措词洒脱,半因其韵律带有漫游中古欧洲的行吟者的余音:
我无法歌唱天堂或地狱,
我无法减轻压在你心头的恐惧,
无法驱除那迅将来临的死神,
无法招回那过去岁月的欢乐,
我的诗无法使你忘却伤心的往事,
无法使你对未来重新生起希望,
我只是个空虚时代的无用诗人。
(朱次榴译文)
事实上,这位诗人一点也不是“无用”的,他关心实际,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地参加各种活动,大量的文艺创作和工艺制作之外,又卷入了政治斗争。一开头是自由主义民主派,从一八八三年起又变成社会主义者,一八八五年第一次因政治活动被捕,一八八七年“血腥的礼拜天”事件中他同失业工人并肩游行,遭到警察镇压,幸免于难。
他的诗歌创作也有相应的发展。
前期,他主要写叙事诗,神往于中古的英雄美人,成名之作《为吉尼维亚辩护及其它》(一八五八)写的是亚瑟王的王后同他部下一个武士恋爱的历史故事;接着而来的《地上乐园》是古代故事和中古传奇的大合集,一共二十四篇,而在故事与故事之间作为插曲的每个月份的赞歌则是优美的抒情诗。稍后,他又出版了《西格特与尼布龙根族的败亡》(一八七七),诗风一变,用古朴、刚劲的句子写北欧英雄的悲壮故事,叙事艺术达到了新的高度。
后期,他主要写以工人斗争为主要题材的短诗,如《为社会主义者唱的歌》(一八八四——一八八五),其中不少是在街头游行示威或与警察冲突后立即下笔的,笔锋还带着热腾腾的斗争气息。也有用中古民歌为底本的仿作,如《我的与你的》:
世乱盖源于两字,
无非你我各为私。
……
所宣传的仍然是社会主义的道理。在这等地方,莫里斯继承了宪章派诗歌的传统,但克服了他们的标语口号化,由于他诗才更高,更会运用语言,特别在韵律方面远比他们丰富而多变化。即使他写失败,写死亡,气氛也是悲壮而不凄惨:
是谁在行进——从西向东来到此地?
是谁的队伍迈着严峻缓慢的脚步?
是我们,抬着富人送回来的信息——
人家叫他们醒悟,他们却如此答复。
别说杀一人,杀一千一万也杀不绝,
杀不绝,就别想把白昼之光扑灭。
——死之歌(飞白译文)
除了短诗,后期也有一个较大作品,即一千二百行的长诗《希望的香客》(一八八六),主题是巴黎公社的斗争。在当时的著名诗人中,没有另一个曾花这样的大力,用这样多的篇幅去写巴黎公社。在艺术上,此诗也有特色,仍然是两行一韵的双韵体,但是每行长达十四五个音节,有一种奔腾向前的气势,语言则是略带古朴的口语体,素净而亲切,写得实在,又写得充满激情:
这样一天一天过去,
我变得忧郁,沉思,于是有一个晚上,
我们坐在炉旁拉杂而谈,
但主要是谈战争以及战争会带来的种种,
因为巴黎已接近陷落,各种希望油然而生,
在我们信共产主义的人中间;我们谈到了该做的事,
当德国人走了,在疮痍满目的法兰西,
只剩下两类人对立:叛卖者和被叛卖者。
那盼望已久的日子终于降临巴黎:邪恶的侏儒发狂,
举刀一砍,想要摧毁巴黎,却不料刀断人亡;
巴黎自由了,城里再无敌人和白痴,
而今天的巴黎,明天会变成全部法兰西。
我们听到了,我们的心在说:“不消多久,整个地球……”
终于来了那盼而又盼的一天,我知道了生命的价值,
因为我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景象——整个民族人人欢欣,
我这才知道我们常说的未来前景,
自己曾在悲伤和痛苦里宣传过的,但心里也曾怀疑,
不知道这是产生于对当今的绝望还是对将来的希冀——
而现在我亲眼看到了,实实在在,就在身边。
可惜的是,这首诗没有最后完成,有些地方还需加工。
但是不论前后期,有一些东西又是贯穿始终的。莫里斯自称是“梦幻者”,但他梦的是一个能够产生真正艺术品的安乐而有创造性的社会。他在牛津上学的时候,受到老师罗斯金的影响,后来又参加了先拉斐尔兄弟会的活动,曾经研究十四世纪的教堂建筑,为它们的朴实坚固而又很美的石工所吸引。他发现中古的日常用品也是既耐用,在造型上又很美。回头来看十九世纪下半叶的英国,则环境恶化了,日常用品质地单薄、造型庸俗,建筑和建筑的内部装饰都表现出低级趣味。他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一个匠人,在十四世纪能创造美的物品,到了十九世纪就不能?在读了马克思的《资本论》之后,莫里斯找到了一个答案,那就是:因为现代工人是雇佣劳动者,受资本家的剥削,劳动只是一种苦役,从中得不到愉快,哪里谈得上尽心去创造美?他提出过一个有名的定义,说“艺术者,人在劳动中的愉快之表现也”(《人民的艺术》,一八一九)。同时,他认为艺术制成品应对全社会有用,要使人们在使用中感到愉快。他也曾想凭几个人的努力去同商业化的工艺制作抗衡,为此组织了一个公司,自己动手来设计和制作墙纸、挂毯、纺织品、家具等等,得到了很大成功,但是很快他的图案为资本家的工厂模仿了,在模仿的过程里又庸俗化了。所以最后他断定了一点,即必须改革整个社会制度,才能有真正的艺术。他追求的是美,而结果找到了社会主义。这是发展,也是延续,前后是一贯的。
而他所谓美,也不是那种娇弱的阴柔之美——尽管他初期诗作里的花月描写也是十分出色的——而是一种北欧勇士式的阳刚之美:高大,劲挺,勇敢,坚决,有至死不改的信念,又有动手干实事的本领。
他崇拜十四世纪的汉子与北方森林和海边的英雄,都因为他们是这种抗拒命运的不屈者;而到了十九世纪末期,他看到的人似乎都缩小了,软化了,只在斗争的队伍里,在伦敦街头的示威者、巴黎公社中的战士之间,还寻得着一代新的英雄。其实,他自己就是一个昂藏六尺的大丈夫,美髯公,行动敏捷,目光如炬。他的工作、斗争和人品赢得了萧伯纳那样一个不轻易赞许别人的激进改革家的衷心佩服;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青年的萧曾同他一起在伦敦街头游行;十年以后莫里斯逝世了,萧作了这样的悼词:
一想起莫里斯,我就满心愉快。我同他的交往使我完全满意;如果再有所求的话,那就是太不知道感激了。他虽死犹生;只有你自己死了,才会真正失去他。在此之前,让我们庆幸能有他的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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