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找不到贪官的原因很简单
来源:lili李立博客
在中国,行政及各种专用款项,掌握在各级干部手里,只要主管干部签字,钱的使用就没有障碍了。
在美国,几乎找不到像中国那样肆无忌惮捞取国家钱财的贪官。
1、政府和官员没有财务上的决定权。涉及市政建设、办公支出等政府活动的财务开销,均需由州、市议会审议和决定。而议会的审核十分严格,毫不含糊。州长、市长只是执行者。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管钱,这在制度上保证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合法。
在中国,行政及各种专用款项,掌握在各级干部手里,只要主管干部签字,钱的使用就没有障碍了。国家的钱、纳税人的钱、也包含人们捐助的救灾善款如何用,由这些主管干部作主,钱的去向,通常是保密的,傍人无权过问。如何使用这些钱,就凭他们的良心了。
2、美国实行司法独立,法院不被任何政党或政府负责人所领导。由于司法完全独立,没人能指使法官如何审判,这里无法形成“保护伞”。任何一个腐败案的当事者,都会受到法律无情审判。克林顿总统同莱温斯基发生婚外性行为,因为涉及总统是否称职的法律问题,同样被检察官按法律程序严格调查,无人能阻止。
在中国,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政法机构是在当地党委严格领导下工作的。重大案件的判决,须经党委政法委审核批准。各个司法部门和执法者个人都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下。谁能当上政法部门领导者,由当地党委决定。在这种体制下,所谓司法独立只能是理论上的目标。而以党组织的名誉干预司法,则完全符合党领导一切的原则。
3、美国实行新闻自由。美国媒体发布的各种消息、新闻,不需经过任何审查。舆论的力量几乎无所不及。谁都可以办报纸,唯独政府不能办报。政府官员整天被媒体监视着,很多媒体则热衷于揭发官员的丑闻。官员稍有出格,就可能被曝光,甚至身败名裂。
在中国,所有新闻媒体都被置于各级党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媒体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和政府的意图進行舆论导向。任何人发新闻、播消息都得经过审查,必须符合党的利益、符合宣传部制定的宣传口径。为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涉及党委、政府的新闻,只能做正面报道。官员活动受到严格保护,不会从正规渠道外泄。
很显然,根本的区别在于权力是否受到控制和监督:美国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并且受到议会、媒体和民众的有效监督,所以很难出现贪污腐败。相反,中国党和政府是社会的最高领导者和人民群众的管理者,拥有绝对权威。所谓监督,只能靠他们自己监督自己,媒体和民众无法参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个被世界公认的规律,正在我国得到充分验证。
相信美国人并非天生素质优良,美国官员在内心里也不是不想捞外快。但在法律、舆论的严格监管下,他们不敢、也不愿意那样做。民主法制的社会制度,把官员的行为,圈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而有效的限制了人性的丑陋,弘扬人性的正直,大幅度减少官场腐败。
没有公平的社会制度,反腐就是一句骗人的口号。